服務條款
『劍網3國際版』使用者協議
發布日期: 2024 年 9 月 9 日
本協議之審閱期為三日。如您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協議的所有條款達三日以上,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協議與『劍網3國際版』(下稱「本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請您勾選[同意]鍵。如您不同意以下遊戲使用協議條款,請您立即停止本遊戲之服務。
立協議書人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請依會員註冊流程填寫)
乙方:燃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李韋勳
電子郵件:jx3tc@ignitionpoint.tw
營業所地址: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45巷12號4樓
網址:https://jx3tc.xoyobox.com/
統一編號:24688964
第一條 法定代理人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協議訂定時,應經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協議始生效力;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協議訂定,應由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乙方確認後,退還甲方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中文明顯標示,若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第一項規定外,並應於甲方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協議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協議條款變更時亦同。此外提醒甲方注意,此處之規定之變更,請以遊戲網站首頁公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最新資訊,並且依甲方所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遊戲服務中如有任何需要“確認”的步驟,甲方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確認,並由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由此行為所生之法律責任。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甲方瞭解本服務已依據相關法令進行分級,具體級別請參照本服務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之標示。
第二條 協議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遊戲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遊戲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協議條款之約定定之。
第三條 協議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遊戲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二、計費制遊戲之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本協議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甲方有利之解釋。
第四條 名詞定義
本協議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網路連線遊戲:係指甲方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乙方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但不包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單純區域連線或其他無需透過網路連結遊戲伺服器之遊戲服務。
二、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三、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協議上之權利義務者。
四、遊戲歷程:係指自甲方登入本遊戲起至登出本遊戲時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紀錄。
五、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網路連線遊戲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六、虛擬物品:係指甲方經由遊戲程式所取得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以所購買之遊戲幣、乙方免費提供、或甲方進行遊戲中之活動所取得之物品或類此有利於遊戲進行之物品。
七、遊戲幣:係指甲方使用法定貨幣儲值所購買的可在遊戲內購買遊戲增值服務、道具等的虛擬貨幣。
八、第三方平臺:為遊戲提供登錄服務的平臺,如Facebook等,甲方可透過該第三方平臺的帳號登錄遊戲。
九、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十、遊戲套件:係指具備主、副程式,且能完整執行遊戲服務所有功能之軟體。
第五條 服務範圍
本協議所提供之遊戲服務,係由乙方指定之伺服器,讓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但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六條 遊戲登錄
甲方申請使用本遊戲服務,應依申請流程,於遊戲網站登錄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或其他必要資訊。甲方也可透過第三方平臺帳號(如Facebook帳號等)或其他乙方同意的方式登錄,建議甲方在註冊第三方平臺帳號前先詳閱該第三方平臺的使用條款、計費方式、隱私權政策等。為確保甲方使用本遊戲服務之權益,甲方提供之資料應可驗證身分,若有不正確或已變更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新。
甲方需對其第三方平臺帳號等進行管理,如該第三方平臺帳號等被其廠商註銷、禁用等導致甲方不能繼續使用該第三方平臺帳號登錄、使用乙方提供的遊戲服務,甲方需自行與第三方廠商聯繫解決,因此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乙方若有為提供本遊戲服務與甲方聯絡之必要,而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不符合真實且未更新,乙方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甲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甲方能證明其為協議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協議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協議,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前項情形,甲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乙方請求退費或乙方以甲方接受的其他方式予以補償。
第八條 計費方式
本遊戲服務之收費計算方式為:
■免費制,但亦提供部分收費道具供選購。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甲方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乙方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第九條 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二、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四、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保證獲取機制、稀有商品數量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之電磁紀錄資料檔,乙方應維持其真實及完整性至活動結束後一百八十日,以作為消費爭議發生時,查驗機率使用。
第十條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甲方僅得依本協議約定供自身使用,帳號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若透過第三方平臺帳號登入,遊戲登入的帳號及密碼由第三方平臺提供。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甲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得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甲方應自行負擔該風險。
若透過乙方網站、遊戲或應用程式註冊,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若透過第三方平臺帳號登入,前項之密碼得依第三方平臺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甲方就其所持有之遊戲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亦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應於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協議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第二項期間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或因甲方其他過失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乙方進行查證,經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甲方,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乙方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時,甲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甲方查詢,逾期者乙方無法受理查詢申請。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如下,由甲方負擔:
■新臺幣二百元。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三條 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乙方於履行契約目的範圍內,得使用甲方之個人資訊以提供甲方其他服務。甲方同意乙方得就甲方之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
第十四條 電磁紀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為保障甲方權益,請勿透過非乙方授權之任何形式之購買管道(包括但不僅限於交易平臺、遊戲物品交易商),購買遊戲幣、道具、虛擬物品或贈品等物品,乙方對其衍生之問題、糾紛概不做任何處理及售後服務,並對其買賣雙方回收帳號(含電磁紀錄)、使用權,如另涉及不法,乙方將保留法律告訴權利。
第十五條 資訊公開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上提供本遊戲服務之伺服器可容納人數、同時上線人數與連線狀況等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第十六條 連線品質
乙方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乙方事由,致甲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服務時,乙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甲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十七條 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乙方應依本協議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甲方同意購買之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道具)可能因系統、程式設定或其他因素而無法依原設定使用,若因此造成使用權益受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者,甲方同意乙方將無法賠償或補償此部分之損害或損失。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第十八條 服務使用之責任與義務
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外,甲方同意遵守發行地區當地相關法規。若甲方使用乙方發行地區以外之網站或線上服務,甲方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
甲方不得利用本服務發表或以任何方式傳送涉及不實、威脅、不法、辱罵、毀謗、不雅、淫穢、攻擊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或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甲方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第十九條 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甲方知悉並同意本遊戲服務中之虛擬物品(貨幣)之消耗計算方式,為優先扣除第三方平臺儲值或法定貨幣購買所獲得之虛擬物品(貨幣),而該虛擬物品(貨幣)扣除完畢方扣除免費獲得之虛擬物品(貨幣)。
乙方提供之所有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裝備、電磁記錄等,皆屬乙方或相關權利主體所有:甲方瞭解並同意依遊戲使用之設定,以正常、一般之使用方式使用至該等虛擬裝備自然消減或遊戲服務終止時。
甲方不得利用本遊戲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如在遊戲內向不特定他人發送廣告郵件、宣傳性商業網站或於任何網站上從事販賣商品行為等。
甲方不得在遊戲及輔助工具內發表任何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民族等敏感問題的言論。
甲方不得轉讓、約定出售或交易任何帳號或電磁紀錄。
本遊戲軟體、說明書及一切相關周邊產品均為著作權法所保護,圖文非經乙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局部或全部之拷貝、轉載或修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而利用本遊戲製作任何週邊產品。
甲方不得採用任何方法對其提供經營(或主機)服務、中間媒介服務,或對其進行攔截、模擬或重定向。這些被禁止的方法包括但不僅限於架設私人伺服器、逆向工程、修改本遊戲,或添加新的組件,或使用某種工具程式來提供本遊戲經營(或主機)服務。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二條之程序為之。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一、牴觸本協議之規定。
二、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協議上權利。但乙方依第二十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甲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通知甲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第二十一條 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協議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協議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協議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一、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乙方依協議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
二、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甲方終止協議方式處理。
第二十三條 協議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乙方得與甲方約定,若甲方逾一年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乙方得於十五日通知甲方登入,如甲方屆期仍未登入使用,則乙方得終止本協議。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協議: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四、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三次及以上,經依第二十條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五、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協議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遊戲幣)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遊戲幣)或費用。甲方知悉已購買且使用消耗之虛擬物品(貨幣)及免費獲得之虛擬物品(貨幣),無權向乙方請求退費。
第二十四條 停止營運
因乙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協議者,應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則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五條 送達
有關本協議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如怠於為變更之通知或因其他事由致通知無法到達或拒收時,以乙方通知發出時,推定已合法送達。
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準據法
本協議之網路連線遊戲,遊戲管理規範、規則及其解釋及適用,以及雙方因本協議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發行地區當地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七條 管轄法院
若雙方就本協議的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使用者之使用行為實際發生地所在之司法管轄區法院管轄。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
第二十八條 特別約定事項
1、雙方如基於特定事項另行簽訂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書、和解契約等(以下簡稱「補充條款」)時,補充條款視為本協議內容之補充,如本協議中部分條款與補充條款相衝突時,補充條款中之約定事項優先本協議適用,補充條款未約定者,適用本協議之相關約定。
2、甲方同意與乙方洽商、締結補充條款時,知悉乙方之未公開之營業資訊、營業秘密、機密資訊、活動規劃、商業決策、相關契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補充條款約定事項)等所有資訊及洽商與締結補充條款之過程,均屬應秘密之範疇,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揭露予任何第三人,或協助第三人取得前述資訊。
如您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乙方客服,客服電子郵件信箱:【jx3tc@ignitionpoint.tw】。
附件一《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
1. 遊戲基本規則
1.1 《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為《劍網3國際版》遊戲服務的基本管理準則,所有《劍網3國際版》遊戲之服務皆以《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為基礎。
1.2 本規則目的在於有效且迅速處理遊戲中的問題、甲方的反應事項,請甲方務必配合並遵守《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
1.3 乙方保留『制訂、變更、刪除』遊戲管理規則的許可權,遊戲規則可能因應各種不同遊戲狀況或提高服務品質等緣由產生變更,當內容有所變更時,乙方將比照『《劍網3國際版》遊戲使用協議』第二十一條『協議之變更』聲明程式執行,甲方於遊戲規範變更後因未熟悉公告而引起的損失,乙方一律不予以賠償。
1.4 遊戲中安排由GM(Game Master,遊戲管理人員)執行各項服務、處理、協助玩家各種行為。
1.5 若甲方違反《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而遭GM警告後,仍持續有違反之情況者,GM將依照《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進行懲處。
1.6 GM判斷此甲方行為足以對遊戲穩定或其他用戶造成重大影響時,可於第一時間警告後直接進行處置。
1.7 甲方若因違反《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或於遊戲中有不當接收其他用戶利用系統異常(BUG)圖利之儲值點數(遊戲幣)、虛擬物品而遭致帳號停權以及其他懲處,因而造成之付費使用時間喪失、虛擬物品喪失、人物屬性等相關損失,需由甲方自行負責。
1.8 甲方不可意圖破壞、入侵、修改,或破解乙方用戶端資料,並禁止使用任何影響遊戲運作之其他程式。違者帳號將永久停權,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9 甲方若有疑似使用不法方式購買儲值點數(遊戲幣)、非經由官方允許之儲值管道購買儲值點數(遊戲幣)或有疑似儲值異常之情況,乙方有權在第一時間將購買者帳號及其匯出點數之相關帳號進行封鎖,且將購買之所有點數(遊戲幣)追回。並將其帳號IP提交警方進行調查,其帳號凍結期間的損失,將由甲方自行承擔。若經查證犯罪確認,乙方將依法將相關匯款帳號一併提起法律訴訟。
1.10 若使用乙方提供之任何付費管道購買《劍網3國際版》遊戲點數(遊戲幣)卻未依規定進行付款,乙方有權在第一時間將購買者帳號及其匯出點數之相關帳號進行封鎖,並將購買之所有點數進行追回。
1.11 有關《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中未詳細提及之事項,將依據當地的相關法律、條例、規定以及甲方與乙方兩者間共同的基本道德觀念來判斷並加以處置。
2. 甲方可享有之權利與應遵循之義務
2.1 甲方不可違反『《劍網3國際版》遊戲使用協議』及《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內之條例。
2.2 當甲方因違反『《劍網3國際版》遊戲使用協議』及《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內之條例而遭到GM懲處時,可於7日內提出申訴要求重新查詢,超過申訴時間者即視為同意懲處,且GM 不再回覆此類問題。
2.3 甲方不可將遊戲內的儲值點數(遊戲幣)、虛擬物品、帳號等資料進行現金、有價物品之間的交易,基於各種營運上的考量,發現下列各種情況時,即使甲方並無實際操作或明顯意圖,GM將預先通知違規甲方並要求該甲方於一定期限內改善或停止違規的情形,且GM將針對違反此條文之帳號與該用戶所屬之相關其他帳號依遊戲管理規則進行相當的處置,若違規情節重大或有其他急迫的情形時,GM將在通知違規甲方後進行相關停權凍結處置。
2.3.1 創造含有現金交易、帳號代玩收費、電話號碼、特定地名、相關聯絡方式或商業性網站廣告意圖的暱稱等明顯資訊或暗示性內容。
2.3.2 進行遊戲中儲值點數或時限的現金交易、帳號代玩收費或商業性網站的廣告行為。
2.3.3 在討論、聊天區域進行現金、有價物品、帳號交易等相關內容或暗示性內容的發言。
2.3.4 甲方不得於遊戲中進行或宣傳、發表任何違反遊戲營運地法律或善良社會風俗之行為,若經確認為事實,即使甲方並無明顯意圖,GM仍會針對此做出相對處置。
2.4 甲方得利用《劍網3國際版》遊戲網站公佈的客服E-mail信箱途徑來查詢各種帳號、遊戲問題,或進行各種遊戲程式錯誤(一般稱之為BUG,係指遊戲程式設計人員於設計遊戲程式時無法預見之遊戲操作模式或表現結果)回報或遊戲建議。
2.5 甲方可申請個人帳號角色資料之遊戲歷程查詢,欲申請相關資訊,請甲方備妥遊戲帳號、身份證明文件郵寄至乙方指定之場所,乙方將有專人服務,為確保個人資料隱私,玩家必須經過帳號持有人驗證通過,乙方不接受由第三人代辦此查詢。
2.6 甲方在遊戲中發現任何遊戲程式錯誤問題,需盡速利用上述各種管道(遊戲中之線上客服、客服信箱等途徑)告知GM問題發生情況與影響,切勿公開或私下傳遞散播消息或引以為不正當進行遊戲之用,若發現遊戲程式錯誤未進行回報反而任意散播或惡用圖利,GM將予以最嚴重懲處,乙方並將保留法律上之追訴權利。
2.7 若甲方因蓄意使用BUG,或為甲方的疏忽,包括未熟知遊戲規則、GM在遊戲內或官網中已公告的事項之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失,GM無法給予協助。當甲方申 訴內容與歷程查詢內容不符而甲方又無法提供任何反證者,GM裁決將以歷程紀錄為準。
3. 帳戶名稱、角色暱稱、物品、組織等設定原則
3.1 甲方不得違反或無視乙方命名規則來命名角色、物品、組織等,如有符合以下情況的帳號名稱、角色暱稱、物品、組織等,GM將發出警告,如果玩家經警告而不改善,則可以處以7天內的封禁,如甲方仍持續使用符合下列情況的方式進行命名,則 GM有權處以7天內的封禁,在GM發出警告滿三次後,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或終止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3.1.1 和乙方名稱一致或相似的文字或符號或容易與乙方線上客服人員(包括但不限於GM等)名稱混淆的文字或符號。
3.1.2同任一國家名稱、省市名稱、國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或同中央國家機關名稱或所在地特定地點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相同的文字或符號;或同其他國家、地區名稱、國旗名稱、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或符號。
3.1.3和任一國國家政要、其他國家或地區政要、政府間國際組織負責人名字相同的文字或符號。
3.1.4帶有政治色彩、與宗教、種族、民族相關、違反道德風尚、損害任一國家國家利益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或符號。
3.1.5同非法組織名稱相同或類似的文字或符號。
3.1.6危害《劍網3國際版》遊戲形象的文字或符號。
3.1.7含有低級、歧視、侮蔑、粗俗等意義的字眼或慣用辭彙、俚語等,這包含一般的髒話、諧音、專有名詞、解剖學名詞、污辱等,以及這類相關字詞的反向書寫。
3.1.8 明顯人身攻擊、恐嚇威脅等言詞,帶有特定攻擊對象或不特定攻擊對象及這類相關字詞的反向書寫。
3.1.9帶有任何明顯挑逗、性暗示、煽情、淫穢等限制級色情內容或含意的相關字詞及這類相關字詞的反向書寫。
3.1.10 有可能侵犯其他個人或公司團體商標及商品、著作權等的相關字詞。
3.1.11 遊戲運營地可適用的法規禁止使用的其他名稱。
3.1.12 文字組合後產生上述各種狀況之相關字詞。
上述列舉僅供明確違反命名規則的具體表現形式,並非違反命名規則僅限於上述具體表現形式,凡是對遊戲運營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乙方利益、損害其他用戶利益、損害社會公眾利益、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或民族等敏感問題相關的命名,都屬於違反命名規則。
4. GM(遊戲管理人員)工作原則
4.1 在職權範圍內處理遊戲中甲方之緊急訴求事項。
4.2 在職權範圍內對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或社會善良風俗甲方進行懲處。
4.3 遊戲中所有甲方角色動作,皆屬於遊戲行為,若彼此之間有任何糾紛發生,基於遊戲營運之中立立場,GM將不過份干涉,請甲方秉持遊戲禮儀以及道德來自行協調解決,但若情節嚴重者、影響遊戲正常進行者,GM將保有最後仲裁權,並視情形決定是否介入處理。
4.4 若用戶之間紛爭有以下狀況者,則GM視情況進行適當處置:
4.4.1 使用不當言語或圖案描述性方面相關影射內容時。
4.4.2 使用不當言語進行言語暴力恐嚇威脅、譭謗他人或其宗教信仰、種族性別歧視等狀況時。
4.4.3 散播對遊戲運營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乙方利益、損害其他用戶利益、損害社會公眾利益、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或民族等敏感話題。
4.4.4偽造訴求內容意圖欺瞞GM,試圖獲取不當利益或影響對方權益時。
4.4.5 對GM進行侮蔑、威脅、謾罵等攻擊行為時。
4.4.6 偽稱乙方之工作人員、遊戲管理人員(GM)試圖對其他用戶進行詐騙欺瞞行為時。
4.4.7 因甲方對乙方或GM支持立場不同以致發生紛爭,試圖散佈並影響其他用戶加入紛爭時。
4.4.8 發生本規則第2.3條所述之情況時。
4.4.9 不當佔用遊戲中各項公共資源以致於影響其他用戶使用之權利時。
4.4.10 散播或惡意利用外掛程式、遊戲程式錯誤(BUG)與任何影響遊戲正常運作之方法時。
4.4.11 散播任何未經乙方認可的程式、檔案及其網址或連結點時。
4.4.12 散播內容違反社會善良風俗道德或國家法律的網站、網址之訊息或有上述內容的言論發表時。
4.4.13 配合政府機關或司法單位依法定程式函文要求,需要列管調查時。
4.4.14 付費點數(遊戲幣)或儲值序號來源異常,經乙方公告要求監察控管時。
4.4.15 GM對甲方的遊戲行為因上述各款以外之特殊狀況致有疑慮,需進行調查舉證時。
4.4.16 無視GM的勸告,不配合GM進行各種裁決行為時。
4.4.17 以上各款規定以外之爭議事件,經甲方共同認定為一定處置之必要時,其處置措施得由GM斟酌情形為之。
4.5 各甲方倘有本管理規則所訂各種違規情形時,除《劍網3國際版》遊戲管理規則或其他比賽臨時規則另有約定外,悉依下列方式處置:
4.5.1 於遊戲大廳或聊天頻道發表攻擊他人、恐嚇、威脅、性暗示及其他不當之言論者,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官方得施以警告,如果玩家經警告而不改善的,官方得施以長達二十四小時以內之禁言處分,經施以禁言處分後仍有前開情形者,並得連續施以禁言處分或施以停權七日之處分。
4.5.2 於留言版或討論區發表攻擊他人、恐嚇威脅、性暗示及其他不當之言論者,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官方得施以警告,如果玩家經警告而不改善的,官方得逕予停權七日,經施以停權處分後仍有前開情形者,並得 連續施以停權處分。惟其違規情節重大者,為保障他人之權益,官方得逕予凍結其帳號及儲值點數(遊戲幣)之使用。
4.5.3 藉由遊戲大廳、聊天頻道或密語訊息之方式,散佈不當之宣傳訊息(包括但不僅限於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之網站連結、廣告訊息、教唆使用外掛程式、教唆攻擊遊戲程式錯誤 等),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官方得施以警告,如果玩家經警告而不改善的,官方得逕予停權七日,經施以停權處分後仍有前開情形者,並得連續施以停權處分。
4.5.4 意圖藉角色暱稱達成前兩款之目的者,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官方得施以警告,如果玩家經警告而不改善的,官方得逕予停權七日,經施以停權處分後仍有前開情形者,並得連續施以停權處分。惟其違 規情節重大者,為保障他人之權益,官方得逕行凍結其帳號及儲值點數之使用。
4.5.5 以不正當之方式(包括但不僅限於利用遊戲之BUG獲取不法儲值點數(遊戲幣)等)惡意干擾遊戲公平性或比賽進行者,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官方將逕行將該帳號登出或施以停權七日之處分,經施以停權處分後仍有前開情形者,並得連續施以停權處分。
4.5.6 散佈販賣儲值點數(遊戲幣)或嚴重損及官方商譽之訊息者,或有販售儲值點數(遊戲幣)之行為,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將逕予凍結其名下相關帳號及儲值點數(遊戲幣)之使用,如果 有涉法情事,乙方並保留法律訴追之權利。
4.5.7 經由非官方許可之儲值管道買受遊戲儲值點數或虛擬物品,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將逕予停權並扣除來源不明之儲值點數(遊戲幣)及虛擬物品。
4.5.8 以作弊之方式詐取其他用戶儲值點數(遊戲幣),或以盜刷、行使偽造信用卡等方式進行儲值者,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將逕予凍結其相關帳號(包括但不僅限於以同一甲方資料或相同IP登錄之帳號等)及儲值點數(遊戲幣)之使用,如果有涉法情事,乙方並保留法律訴追之權利。
4.5.9 利用外掛程式以單機多掛之方式,企圖以不正當之方法牟取遊戲獎勵回饋,一經查獲或被檢舉,經確認屬實者,將逕予凍結其名下相關帳號及儲值點數(遊戲幣)之使用,如果有涉法情事,乙方並保留法律訴追之權利。
4.5.10 上述各款情形如因違反遊戲規則情節重大者,官方將施以永久性停權處分,終止相關違規帳號及儲值點數之使用。
4.5.11 因前揭各款情形所致之損失,悉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5. 遊戲公平性原則
5.1《劍網3國際版》遊戲中各項遊戲競賽,在競賽結束後有相關虛擬物品或實際價值之獎項,因此首重公平性,凡有下列之各項行為,將以本規則與比賽臨時規則所列條例處置。
5.1.1 甲方利用各種脅迫利誘方式與其它用戶串通放水製造假戰績者。
5.1.2 甲方另開帳號作假自行對戰製造假戰績者。
5.1.3 甲方惡意利用遊戲程式錯誤或其他類似方式獲取不當利益或比賽戰績者。
5.1.4 甲方使用其他未經列舉而會造成遊戲競賽不公平之方式者。
5.1.5 甲方若有使用疑似違反遊戲公平性之行為進行遊戲,官方有權在第一時間將其帳號進行停權凍結,並進行調查。其帳號停權凍結期間的損失,將由甲方自行承擔。
5.2 一旦發現甲方有違反遊戲公平性之行為,GM將視其嚴重性衡量是否逕予停權處置。
6. 帳號密碼管理原則
6.1 《劍網3國際版》遊戲內所有帳號角色、虛擬道具物品等電磁紀錄皆屬乙方所有。
6.2 帳號與密碼由第三方平臺提供;帳號及密碼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若因個人疏忽或蓄意將帳號密碼外流所引起個人帳號中電磁資料的損失,乙方沒有提供協助之義務,其相關之責任亦需由甲方自行負擔。
6.3 如因請他人代為進行遊戲參加比賽或與他人共用帳號角色,引起個人電磁資料的損失,乙方沒有提供協助之義務,其相關之責任亦需由甲方自行負擔。
6.4 試圖進行遊戲物品、帳號、貨幣等虛擬物件與現實之金錢、有價物品之交易行為,一經GM發現並查證屬實,馬上進行帳號停權,乙方保留帳號刪除之權利。
6.5 甲方如因個人遊戲帳號遭他人盜用以致於無法使用乙方服務時,請甲方備妥相關身份證明資料,並填寫帳號服務申請表後,乙方將會有專人進行資料變更服務;如因帳號資料遭他人盜用以致於帳號內儲值點數(遊戲幣)及虛擬物品遭移轉或盜用而受有損害時,於甲方先行報案、製作筆錄,並出示相關證明檔後,乙方得就甲方之舊有遊戲帳號逕予停權凍結或註銷,並依據該帳號遭盜用前之電磁紀錄,移轉其儲值點數、虛擬物品等資料於新遊戲帳號內。
6.6 甲方若於遊戲中因涉及刑事偵查而需查詢遊戲歷程或申請遊戲歷程,必須於二個月內提出。若超過此時限,乙方將不予以受理。
6.7 甲方於遊戲中之行為涉及司法案件時,乙方將限制遊戲帳號的使用,任何有關電磁紀錄之變動,均由乙方作最後決定。
7. 甲方言論規則
7.1不得發佈違法資訊,或者有任何嚴重違背社會公德或網際網路一般道德、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行為。
7.2不得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7.3不得散佈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7.4不得侮辱或者誹謗他人,虛構事實欺騙誤導他人,發佈虛假資訊冒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7.5不得發佈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言論。
7.6不得發佈宣揚、發佈外掛、私服以及木馬、病毒的相關內容。
7.7不得發佈任何經甲方合理判斷為不妥當或者甲方未認可的軟體、檔案等在內的網頁地址或者連結的行為。
7.8 不得發表任何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民族等敏感問題的言論。
7.9不得發佈含有遊戲運營所在地可適用法律禁止的其他內容。
8.其他
8.1 請甲方遵守以上規定,若因違規而受到處分,導致遊戲使用權利因此受有損害,應由甲方自行負責。若甲方違反上述規則,乙方得視情節輕重永久或暫時中止該甲方之全部或部分網路服務使用權。若有未使用的點數,將扣除必要成本退還。
8.2 即使不屬於以上規定事項但已影響到遊戲平衡、其他測試者正常遊戲進行時,GM將依據遊戲規章以及判斷進行處置。
8.3 甲方於停權期間若是有發生兌換活動實體獎項或遊戲幣道具等狀況,則視甲方違規情節輕重狀況而定,判斷是否需要保留甲方兌獎權利,待違規案件處理完成後,始於審理甲方是否符合兌獎資格。請甲方勿行使非法行為影響自身權益,得不償失。